北京打非办表示,该类公司和团伙通常是以老年人为作案对象,借着“以房养老”的政策名头诱导老年人抵押房产,并许给高额的回报,其作案形式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假借国家“以房养老”政策名义,诈骗手段具有诱惑性。二是诈骗过程复杂,呈现出分工化、链条化的特点。三是以公证的方式规避法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此类公司和团伙通常会以某理财公司代理人或业务员的身份向老年人介绍理财产品,说服老人通过抵押房产获得抵押款进而投资所谓的理财产品,承诺老人4%-6%左右的年化收益;而另一面,此类公司和团伙又会将老人的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并许给第三方12%-24%的高额利息,最后在收取足够抵押款后携款跑路。”据北京打非办的介绍,由于抵押合同主体分别是老人与第三方,因此,抵押房产的老年人通常成为第三方讨债的对象。
正是由于该类案件往往涉及三方甚至多方主体,北京打非办特别提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切勿为了追求高收益轻信各类营销话术。如有投资需求,请及时同家人或其他专业人士商量请教,尤其是面对大额投资,切不可一意孤行进了圈套。对于所投资的项目要谨慎挑选,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并竭尽所能对项目进行调查,避免养老钱被不法分子卷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黄鑫宇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