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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附解读)

  关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升产品供给能力。《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实施智慧健养老产品供给工程,重点发展健康管理类、养老监护类、康复辅助器具类、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及家庭服务机器人五大类产品,带动传感器、微处理器、操作系统等底层技术突破,实现多模态行为监测、跌倒防护、高精度定位等实用技术攻关。

  关于推进平台提质升级,提升数据应用能力。《行动计划》提出要做强智慧健康养老软件系统平台,实现数据的有效归集与管理。要完善数据要素体系,鼓励各地建设区域性健康养老大数据中心,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搭建数据中台。鼓励企业研究健康养老数据挖掘理论与方法,运用数据安全技术,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关于丰富智慧健康服务,提升健康管理能力。《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实施智慧健康创新应用工程,加快促进信息技术产品在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全生命周期中普及应用,重点发展远程医疗、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健康咨询、互联网+健康科普等服务。

  关于拓展智慧养老场景,提升养老服务能力。《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实施智慧养老服务推广工程,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重点打造家庭养老床位、社区助老餐厅、养老院等智慧化解决方案,创新互联网+养老、“时间银行”互助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智慧养老服务。

  关于推动智能产品适老化设计,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行动计划》提出鼓励企业开发具有适老化特征的智能产品,开展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持续优化老年人使用体验,同时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培训,提升老年人对信息技术产品的接受度。

  关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行动计划》从科技创新、标准制定、检测认证、推广应用、创业孵化五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通过建设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搭建标准及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行业交流活动,编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推动设立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等手段,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问

  如何保障《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答

  为保障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要求,《行动计划》提出了四项具体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部际协同推进、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加强产业分析监测研究和督促指导。强化部省联系,支持地方加强工作成效考核,出台政策措施,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是强化产融结合。依托工信部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开展产融精准对接以及“早期投资支持产业科技创新”专项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