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老龄化程度较轻、经济社会处于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应如何做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以及配套金融服务?
日前,在2021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金融服务”专场上,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有关负责人,以及多位养老保险、养老金融领域专家深入探讨养老金融服务的前景与实现路径。
多位与会人士表示,从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看,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面临着不少的挑战和问题。而打开二、三支柱的发展空间应是未来重点,包括要积极探索推动完善年金制度的吸引力和强制性,建立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以及规范发展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等。除体系建设外,还要在继续提升我国养老财富储备、加大现有养老财富储备投资力度。在优化养老金融的服务供给的同时,要加大养老产业金融的支持力度,并做好防范养老金融的服务风险工作。
在本次论坛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以《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实现共同发展》为题发表了演讲。他表示,从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看,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面临着不少的挑战和问题。发展第三支柱,应建立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提供个人积累养老金的制度选择。
一是要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保基本的功能定位,为二三支柱的发展留出空间。还要通过有序落实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明确各项重大改革举措,确保基本养老保险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是要积极探索推动完善年金的优惠政策,实时调整费率结构,逐步增强企业年金的吸引力和强制性,推动企业年金覆盖率有一个比较大的提升。企业年金下一步主要还是要通过一些优惠政策的设计,通过费率结构的调整来探讨自动加入机制等办法,增强制度的吸引力和强制性。
三是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尽早出台相关政策,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发展三支柱主要是有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建立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提供个人积累养老金的制度选择。二是规范发展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和监管,两者应该是双轮驱动,共同促进第三支柱的发展。
在聂明隽看来,个人养老金拟采取个人账户制,年度缴费额度的上限,一开始可能会与个税递减试点的政策相衔接,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工作水平的提高来逐步调整,提高缴费的上限。在投资产品的选择上,将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等都作为个人养老金的产品,以利于参加人根据不同的偏好自主选择,也为市场充分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