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现场签约6500万元 共建!各方构筑广州基本养老“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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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护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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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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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广州市常住老年人口213万。随着老年人口的增长和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数量庞大的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带来了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近年广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有序出台《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关于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施意见》等60多份政策,形成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评估、服务监管等顶层引领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在准入门槛方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落实养老机构线上办理属地备案;率先实现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与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对本地、外地和境外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实行同等待遇。在用地瓶颈方面,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5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打通利用既有房屋举办养老机构消防、规划障碍,通过盘活闲置物业,强化公建配套、借力城市更新等方式统筹整合辖区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同时加大资金扶持,落实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各类补贴政策。降低场地成本,优化城市更新布点规划,新建居住区和城市更新公建配套设施无偿移交街镇,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并实行租金优惠。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登记管理、继续教育制度,每年培训5000人次养老护理员及管理人员。
据相关数据,目前广州市拥有的养老相关企业高居全国第一,共7763家,占广东省总量的34.6%。全市75%的养老床位、98%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97.5%的长者饭堂、95%的家政养老服务由社会力量提供,设立香港独资、中法、中日合资合作养老机构4家,涌现出一批立足广州、辐射全国的品牌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力量已经成为广州市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
同时,政府不断推进社会化改革,出台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指引,分类推进实施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探索实施项目合作、委托运营、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的PPP、BOT和服务项目外包等模式,实施公建民营的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占比达到50%,实施或筹备实施社会化改革的农村敬老院占比30%。
广州市欢迎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重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颐康服务站、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和适老化环境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颐康中心主阵地建设,在已建成颐康中心179个,实现街镇全覆盖的基础上,计划于2023年底前每个村(居)建立至少1个颐康服务站,在“街镇+村居”层面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运营,实现“1+N”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作为我市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主阵地,为全体老年人提供全托、日间照料、短期托管、助餐配餐等基本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