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医养康养结合向社区居家延伸
生活照料、居家护理、健康管理、安全指导、教育培训……这些都是居家社区养老的主要内容。“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通过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让老人在自己的家中解决养老问题。这种养老模式既解决了社会养老的压力,也更符合中国人的传统文化。”省人大代表豆雨霞说。
不同于传统家庭养老和养老院机构养老,居家养老除接受家庭照顾外,主要依托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兼具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点。老人住在家中,但是养老服务却是由社会来提供。老人既留在熟悉的环境中,又能得到生活和精神上的照顾。社区居家养老作为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具有医疗服务专业化、社区规模体系化、资源配置成本低等优势,能够更好地满足基本养老的需求。
条例草案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作出规定,大致包括以下内容: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行、代缴代购等日常生活服务;居家护理、健康管理、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健康护理服务;关怀访视、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精神慰藉服务;法律咨询、识骗防骗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安全指导、紧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服务;其他适合老年人的服务。
为确保居家养老的空间,条例草案规定,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按照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单项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属于国有资产的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乡社区公共资源用途调整时,应当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为促进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健康养生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更好提供健康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应当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医疗诊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等方面建立合作关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予以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或者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建设安宁疗护病区(中心)。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创新服务和监管模式,在符合规定的康养结合机构中,形成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便利转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