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税优政策吸引力
财税政策配套是扩大第三支柱覆盖面的关键因素。从海外成熟市场发展经验来看,“税收优惠+个人账户”是促进第三支柱发展普遍采用的制度设计。业内人士表示,税优政策有助于提振消费者积累个人养老金的意愿,而账户制的设计更加便于养老金产品的统一管理。
目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险”)是我国唯一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2018年,税延养老险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启动试点,标志着我国开始探索运用税收优惠来引导个人开展养老金积累。截至2020年年末,税延养老险参保人数4.88万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26亿元。
税优力度激励不足被认为是税延养老险试点效果未及预期的重要原因。上述会议中也提到,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明确实施办法、财税政策、金融产品规则等。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考虑提升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同时,可以借鉴德国李斯特养老金制度的经验,建立税收递延优惠和直接补贴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在供给层面,可以考虑打通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允许个人家庭在税延型养老保险和其他养老金融产品中选择,提高养老金融市场的竞争性,拓宽第三支柱范围。另外,还要进一步简化税延抵扣业务流程,提高业务便捷度和透明度。”
加强居民养老金融教育
“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居民的养老金融教育。由于居民在金融投资方面的基础知识仍比较有限,居民对养老金融服务和产品依然缺乏深入了解,这不仅不利于居民养老财富储备的保值增值,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金融市场发展。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董克用表示,加强养老金融教育应当讲明白养老与金融之间的关系,让消费者明白为何需要购买养老金融产品以及如何组合以获得最大优势,同时,做好防范金融诈骗工作。
在个人养老金制度紧锣密鼓推出的同时,今年以来,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探索脚步明显提速。今年6月1日,由6家人身险公司参与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浙江、重庆两地开展试点。12月初,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在武汉、成都、深圳、青岛4个试点城市正式发售。
王国军表示,就第三支柱中的商业养老保险而言,接下来,一方面,要总结税延养老险的试点经验,优化完善制度,进一步做好推广;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医养结合,提升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并规范保险养老社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