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提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基数仍然较小,应对短期冲击能力仍较薄弱,在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促进地区间分配公平之外,仍需进一步充实养老保险基金,完善多层次社保体系建设,以进一步夯实劳动者保障的基础。
我国养老金体系主要由社保基金和三大支柱构成,包括基本养老金(第一支柱),职业养老金(第二支柱)和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社保基金为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和调剂。
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测算,截至2020年底,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总规模合计约为8.8万亿元,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约5.8万亿元,占GDP的6%左右;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约3万亿元,占GDP的3%左右;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基金可忽略不计。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之下,建立和完善完全积累型的第二、第三支柱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报告建议,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合理区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养老责任,在基本养老保险“保基础”之上,促进企业年金、商业性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发展。
去年12月1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