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补助制度,统筹省、市资金,每年分别给予最高30000元、13000元的奖补,并根据等级评定结果给予差异化补助。建立老年人食堂建设补助制度,每新建1处、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城市5万元、农村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建立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省级对每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市级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省级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补,市级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