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对于已开展试点的4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由1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500亿元人民币;对于本次新增的6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试点理财公司应当在试点地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试点地区销售养老理财产品,但不得超出试点地区进行销售。
养老理财产品扩围将产生哪些积极作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增加了养老理财产品供给主体,将大幅提高养老理财产品供给数量和能力;突破了此前对理财公司划定一至两个试点城市的限制,有助于满足更多民众对养老理财产品的需求;丰富了参与试点的理财公司类型,今年首次扩大到中外合资的理财公司,体现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扩大和深化。
随着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围,投资者该如何选择相关产品?业内人士认为,养老理财产品虽然具有稳健特征,但不等于“刚兑”,投资者要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养老规划、投资理念、资金状况等判断是否要进行长期养老投资。各类机构的养老产品侧重点和特点各不相同,投资者要结合自身需要,关注养老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风险偏好等情况选择与自身更相匹配的养老理财产品。
丰富养老产品
目前,我国已逐步探索建立了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第二支柱职业养老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其中,以个人养老理财和商业保险等为代表的第三支柱养老产品进展缓慢。专家认为,此次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城市和机构的双向扩容,能够激活金融机构加大养老理财产品创新的积极性,扩大市场供给,更好地推动养老体系第三支柱的建设与完善。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但绝大多数人的养老仅靠第一支柱职工养老保险,而依靠以个人养老理财和商业保险等为代表的第三支柱养老则相对较少,首批试点养老理财的火爆充分说明了人们对于养老产品的旺盛需求。
未来养老理财的缺口仍存在,发展步伐亟须加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的《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龄人口的消费潜力将增长到106万亿元人民币左右,占GDP的比例将增长至33%,成为全球老龄产业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家。因此,搭建起较为完善的养老金融产品库,满足养老金融多维度发展需求显得至关重要。
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有序发展老年人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支付、储蓄、理财、信托、保险、公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