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托育方面。加强科学育儿指导,每年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10次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探索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精准推送科学育儿资源。推动幼儿园开设托班,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新开、增开托班,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均要开设托班,完善公办幼儿园办托班管理制度,优化公办幼儿园办托班收费政策。鼓励各类主体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利用各类设施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对于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研究制定普惠性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政策,优化财政奖补政策。探索试点社区托育,支持各区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嵌入式的托育场所,研究制定社区托育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作用,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数字化转型,打造养老托育数字化应用场景,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加强养老托育监管服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