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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银保监会回应系列热点

  尽快推动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目的是什么?如何落地实施?

  答:当前,我国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但内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经济金融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较大,金融风险处置已进入常态化阶段,必须未雨绸缪,做好化解风险的资源储备。在国际上,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是各国处置金融风险的普遍做法。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实际,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相关工作正在研究推进,初步考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用于具有系统性隐患的重大风险处置,与发挥常规化风险处置作用的存款保险和行业保障基金都是我国金融安全网必不可少的部分。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区分不同行业、不同主体实行差别化收费,以平衡好风险、收益与责任,避免国家和纳税人利益遭受损失。下一步,我们将抓紧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和机制安排,尽快推动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为重大风险处置积蓄好后备资金。

  丰富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投资渠道

  问: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投资的情况如何?下一步银保监会在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进一步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保险资金作为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在支持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优化投资者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1年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3.2万亿元,其中投资债券9.1万亿元,投资股票2.5万亿元,股票型基金0.7万亿元。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优势,引导保险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进一步丰富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投资的渠道。建立健全保险资金长周期考核机制,引导保险机构牢固树立长期投资理念。(记者李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