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援企稳岗工作。一是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继续阶段性下调20%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二是实施培训补贴、创业扶持、工会经费返还等稳岗扩岗政策,对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按规定给予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创业组织和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小微企业工会上缴的经费实行全额回拨。三是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用人单位采用共享用工等模式,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
支持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一是实施餐饮等生活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引导互联网平台下调餐饮、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服务业企业服务费和佣金。二是实施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对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列入支持名单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并降低贷款利率。三是实施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90%,在全市开展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四是实施交通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2022年暂停航空、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五是实施会展业等纾困扶持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或克服疫情影响在2022年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给予补贴支持,对养老机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其他行业困难企业和市场主体,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扶持措施。
保持全市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一是支持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帮助企业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发挥长三角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机制作用,维持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供应;保障交通物流畅通,保障重大项目连续封闭施工。二是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城市有序运行,加强抗疫物资储备和供应保障,持续提升核酸快速检测能力,保障交通、电力、燃气、自来水、通信网络、物业服务等有序运行,扎实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在政策落实主体方面,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发布本领域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和申请指南,各区政府可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在建立政策动态更新机制方面,根据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优化纾困政策措施,必要的可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综合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具体领域政策措施,按程序审定并组织实施。在政策执行期限方面,自2022年3月28日起至2022年底,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