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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下达1.46亿元纾困补贴——助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渡难关稳预期谋发展

此次补贴对象为全省在民政部门备案、由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据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林莉介绍,发放标准为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兼顾机构床位规模和入住率因素。其中,对暂无老年人入住的养老机构不予补贴;对入住率小于等于35%的养老机构,按照机构床位数的35%予以补贴;对入住率在35%—50%之间的养老机构,按照机构床位数的50%予以补贴;对入住率大于等于50%的养老机构,按照实际住养人数的相应床位数予以补贴。为扶持小微型养老机构,对补贴不足5万元的,最低按5万元发放。

据悉,补贴资金由省级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合计1.4572亿元。其中省财政按照各地区财力系数分类分档对各地予以补助,专项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民营养老机构维持运转费用和疫情防控费用支出。此次补贴由县级民政、财政部门负责审核,计划于4月底前发放到位,届时将惠及全省1500多家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的养老机构。对公办公营的养老机构,将按财政原渠道给予运转保障。

暖心之举: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齐发力

除了省级统一规定实施一次性纾困补贴外,江苏省还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采取预发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或阶段性适当上浮运营补贴标准的方式,对属地养老机构应对疫情影响给予支持。据记者了解,南京、盐城、无锡、扬州、淮安等地结合各自实际,还增加了一些“自选动作”,用暖心的扶持政策帮助机构渡过难关。

南京市通过调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奖补标准和预发部分基础补贴资金,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对暂停聚集性服务和堂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点、中心厨房在2022年3月至解除封闭管理当月的奖补资金,参照2022年1月份工作实绩测算。对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审核后提前预发基础补贴。

盐城市对疫情防控期间民政机构封闭管理的1364名非在编工作人员,按照每天不高于每人日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岗位加班补贴,全市共计440万元将于近期发放到位;对在编工作人员安排轮休。

扬州市加快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的拨付进度,明确在6月底前养老机构2022年运营补贴按照2021年补贴标准的70%预拨付;同时,引导金融机构设立更多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的贷款产品,贷款利率给予优惠支持;对符合条件、经营困难的养老服务机构,最长可缓缴6个月的养老、失业和工伤社会保险费。

无锡市出台关爱“组合拳”,疫情期间按正常补贴标准上调 15%,增加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市区两级首批筹集30万元,对封闭在机构内生活困难的工作人员家庭开展上门送“暖心菜” 服务;民政部门与无锡人保财险公司联手为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免费赠送“锡心安疫”定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