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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安徽12家养老机构拟评定为四级

大皖新闻讯 1月16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布2023年度安徽省四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安徽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皖民养老字〔2023〕43号)有关规定,经养老机构申报、市级民政部门初评、专家组实地考核评估、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等程序,本次拟将安徽乐年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庐阳记忆养老院)等12家养老机构评定为安徽省四级养老机构,现公示如下。


1. 安徽乐年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庐阳记忆养老院)


2. 合肥瑶海静安养亲护养院


3. 安徽爱晖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山路分公司


4. 亳州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亳州市老年养护中心)


5. 宿州市福利中心社会福利院


6. 泗县泗州老年颐养中心


7. 蚌埠市老年康复医院老人休养中心


8. 田家庵区老年公寓


9. 寿州老年公寓


10. 天长市金太阳老年公寓


11. 马鞍山市花山区中交仁逸康养中心


12. 池州市元墅颐养中心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省民政厅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


据悉,我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