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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融项目套路多,北京通州法院以案说法解析典型骗局


  “投资广场舞App”骗局


  刘某伙同李某、王某等开发了一款广场舞应用软件,在线上推出聊天交友、舞蹈教学、舞场定位等老年人感兴趣的功能。为便利犯罪行为开展,刘某还将众多广场舞组织者发展为其业务员,以众筹开发老年人网络社交平台手机应用软件为由,以高额年化收益为诱饵向爱好广场舞的老年人公开宣传。刘某等人共向1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8.7亿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与他人结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官解析,随着老年人“触网”程度加深,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社交、健康生活等需要,也将犯罪的“触角”伸向了线上App,诱骗其身陷骗局以便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防范新型技术诈骗,需切实提高辨别能力。一是要增强警惕心理,不轻信非正规渠道下载的社交软件、娱乐小程序、投资理财App等,不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网页,谨慎上传个人信息、“人脸识别”等,严防信息泄露。二是转账汇款要谨慎,务必要仔细检查对方经营资质、项目注册手续、规划数据等有效证明材料,事先核验对方身份资质。如遇可疑情况,及时收集证据并报警。三是权限条款要关注,仔细分辨权限内容,不要轻易开放通讯录、位置、相册等敏感信息。如遇隐私泄露等情况,要及时关闭权限、卸载App。四是要及时寻求帮助,尤其是对于借助手机应用程序或网络平台开展的投资等,遇到存疑问题难以辨别时,需及时向家人朋友寻求帮助,避免陷入“一个点击导致血本无归”的惨境。


  文物收藏骗局


  不法分子将自己塑造为“古董收藏家”“鉴宝大师”等“专业人设”,利用老年人将收藏品急于变现的心理,虚构拍卖、假意鉴定等,巧立名目骗取老年人“认证费”“鉴定费”“服务费”等钱款。或者谎称物品系古董,具有很高经济价值,利用老年人缺乏鉴别经验的特点,在骗取老年人信任后以较高价格向老年人兜售。


  李某、廖某等人成立拍卖公司,下设市场部、后勤部、鉴定室等部门,拍卖公司通过网络推广、派发传单、举办推介会等形式对外宣称经营艺术品展览、拍卖等业务,并收集潜在客户信息,雇用多名业务员并事先培训诈骗话术,由该公司业务员主动联系有文物收藏爱好的老年人,欺骗其带藏品至该公司,再由廖某以鉴定专家的身份对藏品进行鉴定进一步取得信任,然后由部门总监、业务员向受骗老年人介绍、灌输藏品价值几十万元至上千万元、且市场热度高、容易出手变现等不实信息,并谎称该公司能够通过举办展览会、拍卖会等形式将受骗老年人的藏品高价拍卖变现,以此骗取受骗老年人与该公司签订所谓的服务协议书,并借机收取高额的服务费、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