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养老社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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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护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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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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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4日公开通报6起养老社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鹿邑县水利局节水办原主任罗永杰等人侵占养老保险金。2020年4月,罗永杰安排单位财务人员冯兆勤将单位代收的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职工个人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共计22.88万余元进行私分,其中罗永杰实际占有10万元,冯兆勤实际占有12.88万余元。罗永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冯兆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股原股长刘凯挪用养老社保资金。2020年9月至2022年8月,刘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其代收的本单位财政预算外人员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共计81.86万余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超过3个月未还。2024年4月,刘凯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规挪用资金均已补缴到位。
平舆县李屯镇卫生院农合办原主任陈依云套取医保基金。2020年至2023年,陈依云使用工作中获取的李屯镇居民参保信息及医生的账号密码,开具虚假处方套取药品,盗刷群众医保卡共计7.2万余元,其中涉及骗取国家医保资金6.4万余元。陈依云套取药品除部分自用外,还将其余药品出售牟利。陈依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郏县渣园乡朱庄村委原委员王自春长期占用群众参保资金。2011年至2021年,王自春在收取本村群众新农保参保资金过程中,长期占用未成功交到指定账户的村民参保资金共计3.86万元。2024年7月,王自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占用的村民参保资金予以收缴。
邓州市光荣院原院长董阳贪污侵占财政公益金。2017年至2021年,董阳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式,违规虚开发票,贪污侵占财政拨付用于居住环境、康复条件等方面的公益金共计86.25万元。董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卫生院采取超范围支付、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方式,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5.32万余元。2024年6月,裴城镇卫生院医保办主任高会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长王群峰、副院长张盘宇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裴城镇卫生院被郾城区医疗保障局处以医保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