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函〔2025〕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持续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切实发挥标准对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编制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民 政 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养老服务的支撑引领作用,构建适应我国国情、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民政部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部署要求,聚焦养老服务需求,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优化养老服务标准制度设计,加快关键标准制修订,注重标准实施应用,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布局。优化养老服务标准供给结构,实现各级各类标准的衔接配套。广泛联合产学研用各方共同参与标准制定,增加标准有效供给。
坚持需求导向。科学研判养老服务标准实施应用场景,按照急用先行、急需先用、系统推进的思路,加快标准制定应用、更新升级,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坚持动态优化。紧跟养老服务发展需要、老年人需求变化、养老服务行业转型升级,适时对标准体系作针对性动态调整。
二、构建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
(二)国家、部门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2024年12月30日);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23年5月21日);
3.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1年10月10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