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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争取尽快出台养老信托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进一步完善信托财产转移、信托登记、信托税收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为养老信托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1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会里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68号(财税金融类084号)提案的答复。该提案由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金李提交,内容为,大力发展养老信托,并对此提出了四大建议。经商民政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这四大建议逐条进行了回复。具体如下:

  一、关于仿照成熟国家的做法,给养老信托提供适当税收优惠的建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目前我国正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第三支柱主要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目前尚未完全建立。

  关于给养老信托行业提供适当税收优惠的建议,财政部将根据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情况统筹研究。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出台养老信托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养老信托规范、健康发展。

  二、关于推动修改信托法,完善信托相关制度建设的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通过设立信托,有利于实现财产权利与利益相分离,有利于实现财产独立和破产隔离,有利于实现财产管理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进一步完善信托财产转移、信托登记、信托税收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为养老信托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关于设置专门行业协会推动养老信托工作的建议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团按照章程规定,可按照业务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如信托业协会计划设立相关专业委员会,可由其依据章程按程序设立。

  银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鼓励信托业协会开展相关研究。

  四、关于放宽养老信托现行政策约束的建议

  在支持养老体系建设方面,应当充分发挥信托“风险隔离”的制度优势和信托公司的专业投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