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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规范》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和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员会主任 田世宏】2019年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正式批准GB 38600-2019《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予以公布。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养老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养老服务标准化做出重要指示。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32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都对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民政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2017年8月,民政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建设指南》,从老年人自理能力、养老服务形式、服务项目、管理要素等维度,确立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将基础通用、行业急需、支撑保障类标准纳入优先制定范围。

二是发布一批养老服务重要标准。先后发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一批标准,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目前已发布了12项养老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正在研制37项标准。

三是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实施推广。我们配合民政部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批准下达50余项养老服务领域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了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等一批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不断完善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地方标准化技术组织,培育了一批既懂养老产业、又懂标准化的专家和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