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3月2日,深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深圳打非办”)、深圳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借养老服务之名吸纳公众资金的风险提示》。据深圳打非办介绍,当前,社会上一些企业、公司平台及个人打着养老服务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多种手段,吸引广大群众进行投资。例如,一些不法企业以“以房养老”为名,通过为投资人包办房产抵押借款等形式吸储;以可实现“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宣传。“实质上是将投资人房屋进行抵押借款,资金链断裂后房产被行使抵押权,投资人损失惨重。”深圳打非办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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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老年人群体遭受非法集资损害的典型事例,在深圳本次风险提示的半个月前,即2月19日,北京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北京打非办”)也对“以房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骗局与陷阱,进行了案例式的揭底。
据北京打非办介绍,近几年,不少公司利用国家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打着“以房养老”旗号,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为投资人指引并陪同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所谓的《房屋抵押合同》《借款合同》,诱使老年人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所获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
“此类公司和团伙通常会以某理财公司代理人或业务员的身份向老年人介绍理财产品,说服老人通过抵押房产获得抵押款进而投资所谓的理财产品,承诺老人4%-6%左右的年化收益;而另一面,此类公司和团伙又会将老人的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并许给第三方12%-24%的高额利息,最后在收取足够抵押款后携款跑路。”北京打非办对此类案例危害性具体解释道,“由于抵押合同主体分别是老人与第三方,因此,抵押房产的老年人通常成为第三方讨债的对象。”
即便未携款跑路,深圳打非办发现,这部分机构或个人往往也不具备资质、无正当实体、收益,与其承诺的回报不匹配、资金安全无保障。“其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也难以长期维系。”
除向社会公众提示借“以房养老”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的情形外,深圳还集中提示了其他五种已出现的“借养老服务之名吸纳公众资金”情形,具体为: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床位提前居住、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以高额利息分红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向老年人违规吸收资金。有的企业或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承诺明显超过其床位供给能力的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的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