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工作衔接。省级民政部门要总结深化“十三五”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成果,推广优秀典型案例,切实解决制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向纵深发展;在指导2021年项目实施基础上,要提前审核、科学储备3-5个候选申报地区,增强项目申报实施的前瞻性。
(二)加强绩效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及时在金民工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版块填报相关信息(见附件2),按要求做好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改进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可根据需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省级民政部门要对项目地区工作进展实行“月指导、季调度”,每半年向民政部提交工作任务进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进展情况报告。民政部、财政部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重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家庭养老床位实际使用情况、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提供情况、规范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安排奖励资金和后续年度确定项目地区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公开公示和宣传推广。项目地区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告项目进展,公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等,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项目内容,使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属、项目相关提供主体和基层民政干部准确理解掌握项目要求。项目地区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做好项目经验发掘、总结、推广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名单
2.金民工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版块采集信息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
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名单
1.北京市:朝阳区
2.天津市:河西区
3.河北省:石家庄市
4.山西省:太原市
5.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6.辽宁省:沈阳市
7.吉林省:长春市
8.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9.上海市:静安区
10.江苏省:南京市
11.浙江省:嘉兴市
12.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市
13.福建省:福州市
14.江西省:南昌市
15.山东省:淄博市、滨州市
16.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
17.湖北省:武汉市
18.湖南省:郴州市、衡阳市
19.广东省:广州市、云浮市
20.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梧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