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发展第三支柱养老金,天弘基金副总经理朱海扬表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只涉及个人生命周期的纵向共济,是真正自主决策的长期资金,只有跨越时间维度抵抗通货膨胀,争取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才能创造出国民在养老个人账户的获得感。
政策、行业共同发力
当然,目前金融行业助力发展养老第三支柱也仍有诸多难点存在,例如配套制度政策的缺乏等。不过,在分析人士看来,通过金融机构提升自身产品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提高稳健投资能力,甚至是三大金融行业产品的互相补充,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推动养老金融的快速发展。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邢炜在近期的“中国养老产融结合”闭门研讨会上表示,新形势下保险行业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建议在第三支柱制度政策制定层面进一步厘清概念、明确责任。尽快搭建制度框架和原则性内容,尽早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采用多元化的激励措施,以实现第三支柱政策的普惠性和广覆盖。加强统一监管,对第三支柱各类市场参与主体设置一定准入门槛和规范标准,建立统一性和包容性的产品认证审核机制,有序将符合规定的各类金融产品纳入第三支柱养老投资的范围。
除政策的缺乏外,金融行业自身也仍有较大的可提升空间。今年9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黄丽萍曾建议,大力推进以个人账户制为核心的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建设,做好养老储备和投资运营制度供给;在基金行业做好制度和服务配套,开发满足全生命周期养老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推动养老型投资工具的普及教育,强化基金服务养老能力,培育和壮大基金行业长期投资的意愿和能力;适当放宽养老保险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完善与高质量增长要求相适应的长周期考核机制。
中国人寿(32.540, 1.46, 4.70%)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精算师利明光表示,保险业要在服务养老保障体系中有所作为,必须主动适应形势,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包括持续加大养老保险产品创新,丰富产品供给;着力提升适应养老资金投资要求的长期投资能力;进一步加强跨周期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建设。
王红英则表示,金融机构是养老产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支撑力量,通过理财、保险、基金以及一些其他的金融方式,能够帮助老年人获得更加稳健的养老收入。因此,养老产品的开发也应该让更多的资本参与其中,叠加未来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等,有望共同使养老金融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