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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养老不是没有需求 而是没有市场

表4:老年人月养老金和月总收入(元)


要想进一步了解北京市老年人是否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来进养老机构,还必须看老年人总收入的分布情况。我们将老年人月总收入进行分组,得到在各个收入分组中老年人的人数和比例(见表5)。可以看出:北京市老年人中约有20%的人总收入在2000元以下,约有70%的人总收入在5000元以下;总收入在8000元以上的只占约10%。

表5:老年人按月总收入分组的人数和比例分布


如果将北京市老年人收入状况与养老机构收费状况进行比较,可以大体看出有多少老年人能够支付得起进入养老机构的基本费用。如果假定老年人拿出总收入的一半来支付养老机构的费用,那么月收入5000元则属于最低门槛了,因为她们只能选择月收费在2500元的养老机构,也就是只能选择事业单位养老机构,而且她们还必须能够“完全自理”。按照这个标准,北京市占70%月总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老人完全不具备进入养老机构的可能,不管她们生活是否能够自理还是不能自理,只能是在家养老或在家接受照护。如果月收入是8000元钱,可以进入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养老机构;然而,不管你生活是能够自理、还是半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都不足以进入企业兴办的养老机构。老年人收入的多少决定了你是否能够跨进养老机构这个门槛。

(六)谁会选择进养老机构?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不管老年人生活是否能够自理、也不管老年人有多么迫切的愿望想到养老机构进行养老,没有一定的收入作保障是完全没有可能的。我们假定那些月总收入在8000元以上,且有进养老机构需求和愿望的老年人是养老机构的潜在入住对象。而那些收入在8000元以上,且日常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需要他人来照顾的老年人属于迫切需要(也被称为“刚需”)入住对象。

将总收入分组按照日常生活是否需要别人照料护理进行汇总,得到表6的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北京市有17.1%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要别人照护;在收入为8000元以上这个老年群体中需要别人护理的比例占15.6%;这些需要照料护理且还支付得起养老机构费用的老年人占全部老年人的比例仅为1.58%(=53/3348)。而如果她们想去企业机构进行养老,其月平均收费为9884元,其8000元的月收入仍然支付不起。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在北京市需要别人照护的老年人可能选择养老机构的潜在比例最多不会超过1.6%。

表6:按总收入分的日常生活是否需要照护的老年人数量和比例


这样一个潜在规模不足以推动北京市养老市场的兴旺发达。那么,要想大幅度提高养老机构的入住率,目前只有几个可能的选项。一是降低进入养老机构的门槛,即降低收费标准,使那些收入低于8000元的老年人也能够有可能进入养老机构。然而,这对现有北京市养老机构来说可能性很小,因为机构人员工资已经不可能再低了,而且房租价格一再上涨,各类成本不仅居高不下,而且还在继续攀升;二是吸引更多收入相对比较高且生活能够自理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收入在每月8000元以上且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占全部北京市老年人的比例为8.5%(=286/3348),哪怕只有1.3%比例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就将填满全部的空置床位,使北京市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100%;三是养老机构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在保持运营成本不变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努力进一步改善养老机构软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机构吸引力,从而在机构竞争中占据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