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41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41第二节凝聚实施合力................................................................41第三节动态监测评估................................................................42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完善,基本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兜实,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十四五”时期,推动公共服务发展,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2025年。 需要说明的是,从服务供给的权责分类来看,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此外,为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一些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的生活服务,可以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相关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做好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衔接配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之间的边界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水平和质量都将稳步有序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