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新闻中心
21部门《“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规划原文


第二节凝聚实施合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牵头制定本规划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研究推动重点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着力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协调协商机制化常态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本规划细化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具体实施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深化政策解读,强化宣传引导,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定期分领域开展公共服务发展情况监测评估,确保本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本地区“十四五”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编制省级公共服务专项规划,细化落实举措,做好重大项目衔接统筹,确保本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和政策举措落实到位,实现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对新增公共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标准等要审慎研究论证,确保财力可承受、服务可持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公共服务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体制创新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分步推广实施。

第三节动态监测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积极做好本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分领域公共服务发展情况监测评估,跟踪督促各地区落实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