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发放集中供养人员供养和运营保障经费10.21亿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9984元提高到2021年每人每年14196元, 累计增长70%。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4740元提高到2021年每人每年7590元,累计增长60%。
截至2021年底,累计为3.95万名困难、高龄老年人发放“两项补贴”2588万元,有效保障了政府兜底特殊群体的养老服务。
同时,投入15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工服务站为依托,通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团队加盟,为城关区、林周县、达孜区、曲水县738名独居、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助医、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及精神慰藉等服务。
截至2021年底,累计提供上门服务10万余次;投入42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开展老年人基本信息采集和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库。
同时,针对集中供养服务中心机构运行补贴标准过低、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家庭无力承担机构养老服务费用等问题,设立困境家庭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对低收入(含建档立卡)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老年人有差别发放每人每年7200元和6000元的机构养老服务补贴,鼓励有需求的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县(区)集中供养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县(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床位利用率,充分体现公办机构的公益性质。
围绕构建具有西藏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累计投入3.38 亿元,建设59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累计投入各类试点经费1.3亿元,逐步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各项试点工作。
自2018年起,自治区民政厅联合阜康医院,试点成立全区首家医养结合中心,拉萨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那曲市开展老年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试点,林芝市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试点,山南市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试点等一系列社会化养老服务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面对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共同筑牢了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线。
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全面推行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融合。近两年来,自治区投入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283.8万元,建成15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4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切实保证政府投入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倾斜,全面建立拉萨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