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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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moc4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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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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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繁荣老年用品市场
(五)创新优质老年用品供给。实施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支持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研发,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老年人康复辅具产品。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适合老年人的日用品、食品、保健品、服饰等产品用品。开展老年用品质量提升行动,采取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标准引领等措施提升老年用品质量。(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激发老年用品消费潜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具按规定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城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残疾老年人配置基本康复辅具给予补贴。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推动老年用品进产业园区、展会、商场、机构、社区和家庭。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鼓励各大电商、零售企业在重阳节期间开展“孝老爱老”购物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集中展示、销售老年用品,形成品牌效应和消费热潮,激发消费热情,引领老年用品消费潮流。(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医保局、中国残联、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养老服务消费支撑保障
(七)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保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切实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确保到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交付产权人后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监督落实的机制办法。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持续扩大普惠性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