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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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moc4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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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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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尊重居民意愿,统筹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通过开展场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通过产业引导、业主众筹等方式,引导老年人家庭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康复辅助器具需求、居住环境等特点,对住宅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2020年底前,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鼓励地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组织编制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大纲,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开展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示范点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所有养老护理员岗前都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具备消防安全技能。各地要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拓宽专业队伍来源。指导各地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建设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业态
(十)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老年用品产业园区。拓宽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开展养老服务产业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养老服务+行业”深入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教育部、银保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