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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险因地而异?税延产品试点打头阵,专属产品欲补地域空白!

然而,这“三大支柱”发展并不均衡。其中,以政府为主的基本养老保险“一支独大”,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也相对迟滞,而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还未成型。尤其是在老龄化加剧的当下,政府支出压力增大。

据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显示,2019年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为4.26万亿元,此后将会持续增长,预计到2027年将达到峰值6.99万亿元,然后开始下降,到了2035年可能会耗尽累计结余。

国家养老金结余不可能源源不断,需要社会企业为国家“减负”。为此,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个人乃至国家可以依靠的对象。

但推行商业养老保险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试点则是一个试探的过程。在试点中,逐步渗透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改变人们对商业养老保险的看法,才是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

商业保险不断扩容是趋势

2017年,在《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中,国务院就商业养老保险进行了解释: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是作为商业保险的一种,但商业养老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在被保险人年老退休或保期届满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养老金的一种保险。按月或年定期返还养老金,是商业养老保险的最大特征。

定期返还的性质,与社会养老保险一致,可以使老年人在养老阶段获得一定的收入来源,缓解生活压力。从险种看,年金险、两全险、定期保险、终身保险、万能型寿险等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起到养老的目的,也可属于商业养老保险的范畴。

为此,商业养老保险,应该算是一个保险产品的统称,是为养老“埋下”的果实,可以分为多个险种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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