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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第四节 加强跟踪实施

    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促,及时检查并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配套措施,细化相关指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实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