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 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负担能力,既要关注回应群众呼声,统筹各渠道资源,稳妥有序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又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吊高胃口、不过度承诺。新增公共服务事项要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实现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 政府主导、分类施策。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强化各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责任,不断织密民生保障网,立足社会公平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吸引社会参与,不断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鼓励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厘清政府权责边界,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保障职责。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放管结合,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发挥好各类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公益团体等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公共服务。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发展格局。 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得到有效落实,标准化手段得到普及应用,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服务全达标、投入有保障,地区、城乡、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均等享有、便利可及。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提质扩容。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都得到较大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逐步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