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家政等服务需求,生活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增加国内消费、扩大有效需求的同时,为今后公共服务提质升级蓄势储能,逐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1.带*指标数据分别为“十三五”和“十四五”时期的年度平均值。3.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各地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4.带***指标数据分别为“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累计数。5.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和艺术演出场所。6.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内可供开展训练、比赛和健身活动的有效面积与人口的比值。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坚持以促进机会均等为核心,推动实现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有保障、文体服务有保障”的民生保障目标,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牵头负责单位及支出责任,作为各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准和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对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细化地方具体实施配套标准,对有国家统一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应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执行,确保内容无缺项、目标人群全覆盖、标准不高攀、投入有保障、服务可持续。统筹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软硬件标准要素,完善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加强各行业标准间的统筹衔接。推动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