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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十四五”开局之年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走势分析



当前,我国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26项养老服务国家和行业标准发布,涉及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老年人能力评估、多项服务规范、满意度测评等内容,这些标准与强标互为支撑、相互补充,形成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功能互补的格局。其中《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标配套标准11项,包括《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等服务类、管理类、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这11项标准从安全角度对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进行补充,织密筑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供了指引。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把“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明确为需要重点推动落实的五项专项行动之一,为新时期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指明方向,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全国42个地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社区居家机构协调发展取得重大进步



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解决方案,“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首次写入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北京、江苏、山东、安徽、湖北、辽宁、贵州、重庆等10余个省份30多个城市开展了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其中,北京、福建、四川3省份及南京、无锡、扬州、淮安、青岛、合肥、杭州、南昌、成都、武汉10个地级市出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专项政策文件,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标准、服务内容、流程、费用、监管等予以规范。江苏已设立家庭养老床位1.4万张,南京已建5701张,“南京经验”获民政部点赞。



2021年7月,中央下达10.9亿元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全国42个地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该行动聚焦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居家养老照护条件。沈阳、上海静安、南京、南昌、淄博、合肥、洛阳、武汉、昆明、云南大理州、汉中11个地区已发布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方案,2022年2月底前建立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31286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不少于54733人次。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契机,加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更进一步,是“十四五”时期重要工作。



(四)全国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已达63.7%,2022年实现县级失能集中照护服务机构全覆盖



每个县(市、区)至少建一所以失能(失智)、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是“十四五”养老规划重点,多地探索创新,加强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