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如何保障老年人权益,焕活社会发展生机,是一个值得广泛关注的问题,需要积极围绕老龄社会发展问题进行研究。为推动老龄社会建设与发展,需通过优化弹性退休及就业机制,建立健全“早减晚增”机制,优化待遇调整机制,延迟退休年龄,增加社会就业率。
【关键词】老龄社会 就业机制 弹性退休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2020年,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5.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上升了4.63个百分点。同时,老年人口质量不断提高,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也在持续提高。在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中,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口占55.83%,这些低龄老年人大多具有知识、经验、技能的优势,发挥余热的潜力较大。因此,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充分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推行弹性退休制度,增加老年人口的劳动供给数量。
但是,老龄社会就业与弹性退休机制创新优化还存在一些障碍。比如,部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希望继续工作的老年人得不到社会认可,只能离开本职工作岗位涌入灰色劳动力市场;养老保险费率较高,给企业带来较大压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不均衡,也会加重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负担。这就需要我们在总结以往就业机制、退休机制改革经验基础上,不断加大老龄社会就业及弹性退休机制研究力度,有效利用人力资源。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养老金持续高速率增长,远高于老年人退休前工资增长比率,就会形成养老金、工资增长倒挂局面,加之受刚性退休政策关联性影响,劳动力市场出现供给不足问题,会对延迟退休年龄、增加就业参与率产生消极影响。针对老龄化程度加深这一事实,需加快养老金制度改革、就业政策调整,建立“早减晚增”机制,推行弹性退休政策,实现增加养老金、促进就业的目标。
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就业及退休机制发展相对缓慢,并出现一些不良影响:一是工资总额与养老保险费率不协调,增加了中小微企业运营压力,企业提供的工作岗位随之减少,就业难现象显现;二是断保、漏保现象在中小微企业中较为常见,社会保险基数与实际不符,产生收支不均衡问题;三是提前退休人数激增,养老金水平较低,影响社会就业及退休机制运行成效。
树立就业及退休机制创新意识,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推动相关机制良性发展奠定基础。老龄社会就业及弹性退休机制革新影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影响劳动力市场。通过改革我国传统就业及退休机制,会逐步扩大劳动力市场规模,避免老年人进入灰色劳动力市场,为保障正规劳动力市场稳健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提升劳动人口就业率,使我国劳动人口年龄跨度随之拓展。二是影响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通过改革就业及退休机制,企业运营支出不断减少、收入增多,继而打造健康资金链条,降低企业运营风险,使企业有能力增加工作岗位,实现稳健发展。三是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就业及弹性退休机制更加适合老龄社会发展需求,社会养老基金缺口随之减少,并得到基金结余,减缓国家财政负担,推动我国就业及退休机制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