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新闻中心
我国老年就业及协同养老问题分析

老龄社会就业及弹性退休机制优化建议

通过改革创新相关机制,持续优化就业及养老制度,对社会建设、企业及个人发展均有益,为此我国需重视就业及弹性退休机制改革,并根据国家建设与发展实况提出建议,达到优化相关机制的目的。

优化弹性退休及就业机制配套措施。首先,优化配套法律制度。任何事物的发展均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确保老龄社会就业及弹性退休机制优化有的放矢,要保障相关机制科学可行,通过革新与发展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其次,优化就业、退休具体制度。秉持以人为本优化理念,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配养老金并尊重个人选择,例如针对部分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可以允许其先支出部分养老金,用以解决早退休问题。建立健全渐进式退休政策实施阶梯,秉持多缴多得、个人自愿原则,鼓励工作人员根据自身经济实力灵活缴纳养老保险,基金数量、领取年限需由国家统一规定,制定相关执行标准,确保科学驱动就业及弹性退休机制。再次,科学优化养老金结构,确保我国养老金可以保基本、全覆盖,建立养老金账户,确保工作人员多缴多得,延迟退休工作人员养老金更多,处理好老政策、新政策的衔接。最后,为老龄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就业机制发展经验,制定“50+”就业机制推行计划,引导大龄工作人员涌入时间自由、轻体力工作岗位,按照工作时间计征保险费用及个人所得税,提高老龄工作人员收入及消费比率。

建立健全“早减晚增”机制。首先,根据国民平均寿命、人口统计结果界定法定养老金领取年龄,立足本国老龄社会发展实况制定弹性机制,并将该机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明晰弹性退休机制践行方略,宣传推广就业与弹性退休机制。其次,不断优化“早减晚增”机制,允许部分工作人员提前领取养老金,并按照标准扣减养老金。根据需求可以全额领取养老金,待相关金额与标准持平后可追加养老金。允许存在一定就业优势的群体继续缴费并延长退休年限,追加养老金数额,继而满足不同群体对养老金及就业的需求。最后,完善准公共品、公共品结构,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刺激更多工作人员参保缴费,延长就业时间,加之国家政策帮扶、产业结构调整、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的执行,满足人们就业与弹性退休需求,避免打击工作人员延长工作年限的积极性。

优化待遇调整机制。妥善处理老政策与新政策的关系,根据新机制推行后参与保险的人员、新机制推行进程中参与保险的人员、新机制推行前已经退休的工作人员切实需求及面对的就业、养老问题持续优化待遇调整机制。首先,建立基础机制,满足基本养老需求,在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情况下提升我国养老金缴费比率,并按照国家及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根据缴费年限、数额调整该机制。其次,践行先自愿、后强制原则,保障老龄社会就业与弹性退休机制可以得到全面推行,实现统一、高效改革目标。最后,按照规定灵活下发养老金,保障国民基本养老,为国民适应、过渡、融入新机制奠定基础,同时根据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实况不断作出调整,使待遇调整机制与时俱进,通过调整该机制提高老龄社会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