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各区要建立养老助餐服务供给主体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对养老助餐服务供给主体的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服务供给主体。老年餐品类型应能逐渐覆盖至咀嚼吞咽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以及需慢性病饮食干预的老年人,还要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等有特定饮食习惯的老年人。
三是全面开放养老服务机构助餐服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及其他养老机构是养老助餐服务的重要渠道,要全面开放养老助餐服务,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服务。重点把握两点:
第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必须具备养老助餐服务功能,具备制餐能力的驿站须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制餐条件的,通过从制餐企业或社会餐饮企业订餐、分餐等代为取餐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助餐服务。
第二,养老机构应逐步全面开放养老助餐服务。养老机构内部食堂对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需与周边居家老年人建立长期稳定供餐关系。对于事业单位的公办养老机构面向社会开放养老助餐服务可能存在的收费问题,各区要专题进行研究解决。
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助餐服务。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整合辖区餐饮资源,发动区域内诚信经营、管理规范、连锁品牌运营的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养老助餐服务。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挂牌养老助餐点,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和相应许可项目,开辟养老助餐专区,为周边固定老年人提供用餐或外送服务。
五是推进数字化养老助餐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新技术、新思维、新模式,探索养老助餐点助餐服务全链条数字化、可追溯、可持续、精准送达、科学平衡膳食,丰富老年人居家用餐选择,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便利度。
鼓励各区面向社会招募社会化平台,社会化平台开辟养老助餐服务专区,通过社会化平台将养老助餐点纳入规范管理、支持为老年人配餐送餐、对助餐信息进行全流程归集、接受社会评价及监督、处置助餐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三)优化老年餐获取途径和方式。
一是创新养老助餐服务方式。各区充分考虑服务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高龄、独居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积极采取到店就餐、代客下单,以及依托社会化平台线上订餐等方式,切实提升养老助餐服务的便利性、多样性。
线下点餐方式。老年人及代理人到养老助餐点自己订餐或由养老助餐点工作人员代为点餐的,养老助餐点通过刷养老助残卡(民生卡一卡通)、输入老年人手机号码等方式,为老年人就餐、订餐提供便利。
线上订餐方式。线上订餐分为团餐预订和外卖点餐两种模式。在团餐预订模式下,老年人及代理人委托养老助餐点在社会化平台统一订餐,老年餐集中配送中心在约定时间将老年餐配送至指定的养老助餐点,由养老助餐点签收后通知老年人取餐。在外卖点餐模式下,老年人及代理人通过社会化平台手机APP直接订餐,养老助餐点通过社会化平台将餐品直接配送到老年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