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提升老年人就餐便利性。积极探索老年人就餐过程中实现身份识别与权益绑定的便利性、路径和方法。重点强调两个方面:
第一,对于采取线上订餐老年人及代理人,应将老年人账户、养老助残卡(民生一卡通)、老年人或代理人有效手机号码、消费卡账、关联手机、生物特征等绑定,实现身份精准识别。这是发展线上线下订餐的重要前提。
在各区实施养老助餐服务支持政策前,市民政局将与各区共享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及老年人数据库,各区需要动员各街乡镇加强与老年人尤其是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对接沟通,帮助其将养老助残卡(民生一卡通)与身份证、手机号等身份信息绑定。届时,老年人到店就餐或者线上下单,主要说出手机号、身份证号等都可以实现迅速点餐。同时,各区也可以探索像麦当劳肯德基那样自助点餐,也可以在做好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发展刷脸点餐等方式。
第二,对于行动不便、家中无人到助餐点取餐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家庭,经评估确有需要的,应落实送餐到家。具体可由驿站通过工作人员或志愿者送餐到家。2021年年底前,我们出台了《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通过政府购买驿站服务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等四项基本养老服务,驿站每服务1名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给予180元的基础补贴。其中,呼叫服务包括为特定老年人提供代为取餐服务。需要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都需提供送餐服务。只有那些独居且行动不便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评估后可成为驿站代为取餐的服务对象。
三是推广数字化助餐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及代理人通过社会化平台预订团餐或外卖点餐。对选择团餐预订的老年人及代理人,可委托养老助餐点在社会化平台统一订餐,供餐单位在约定时间将老年餐配送至指定的养老助餐点,由养老助餐点签收后通知老年人取餐。老年人及代理人也可通过社会化平台手机APP直接订餐,由社会化平台直接将餐品配送到老年人家中。
养老助餐点应成为社会化平台养老助餐服务专区用户,未取得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不得在社会化平台对非老年人提供订餐送餐服务。
(四)完善养老助餐服务规范。
2021年,我们已经下发了相关通知,明确了养老助餐点的形象标识、核验标准。《实施意见》再次进行了明确。可以简单概括为“四个统一”,即统一台账管理、统一管理标准、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设备要求。
一是实行台账管理。由各区民政局对养老助餐点实行统一台账管理。养老助餐点因装修改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变更地址或暂停服务的,应建立相关机制,告知服务对象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