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完备。累计投入省级及以上资金30亿元,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100多亿元,新增民办养老机构209家、总数达到1989家,新增有效床位供给近4万张;打造特困失能人员照护中心82个,新增护理床位950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76%;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929所、629所通过消防审验,占比67.7%;累计新建或改建护理型床位4万余张,护理型床位占比由17%提高到47%、增加30个百分点。各类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3000余个,新增符合“四助五有”标准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6625个、达到10225个,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36个。
老年人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成。养老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45万人。积极实施政府民生工程,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老年群体。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各地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分别发放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惠及8.6万老年人;连续5年对近100万老年人根据不同年龄段按照50元-10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为近340万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城乡特困老年人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分别达到915元、615元,农村特困失能人员生活费标准参照城镇执行;失能、部分失能、生活自理的特困人员每月护理费分别达1200元、300元、70元。
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有力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10个设区市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1个设区市列为省级试点单位,率先实现试点地区全覆盖。对3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广泛开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等服务。发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短期照料、日间托养、居家照护、“喘息服务”等功能,通过腾退、租赁、配建、整合社区闲置资源等方式,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加速补齐;“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向全国推广,城乡老年人“原居安养、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满足。
养老服务市场更加开放。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投资发展养老服务,引进和培育了30余家专业化、连锁化企业和本土企业。健全完善用地保障、规划建设、财政奖补、税费减免、金融支持政策,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