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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幸福晚年加码 让质感养老可及

“三个提升”展现服务成效

在政策体系构建上,新疆健全省级政策框架,印发《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全面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配套出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十多项专项政策,形成覆盖城乡、衔接紧密、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同时,创新机制举措,推出普惠型养老机构认定、公建养老设施委托运营等改革措施,打破主体资质限制,将企业法人纳入民办养老机构资助范围,有效降低社会资本参与门槛。具体来看,2025年的成效集中体现在“三个提升”:

一是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新疆优化资源配置布局,织密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6.59亿元,在80个县(市、区)建成305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通过盘活闲置学校、村集体用房等,改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或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同步开放公办养老机构富余床位,有效补齐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由2021年的44.24%提高至70.16%。同时,聚焦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核心需求,累计建成家庭养老床位6667张。

二是资金保障力度稳步提升。自2023年起,新疆逐年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投入,2023至2025年累计统筹各类资金20.69亿元,紧扣养老服务核心领域,重点向基础设施建设、特殊群体保障、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倾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形成“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多元资金保障格局。

三是养老服务质效全面提升。新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区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达2500余人,服务专业性显著增强。突破政策限制和数据壁垒,深化高龄津贴“免申即享”政策改革,从省级层面实现统一部署、统一流程;同步提高高龄津贴标准,将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津贴分别提高至每月75元、150元、280元。

“三个供给”强化服务保障

2026年,新疆着眼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推进“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核心是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通过“三个供给”,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

一是持续加大养老机构服务供给。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今年率先对50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造提升,目前所需资金已全部下达,正有序推进。

二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今年计划为5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2000户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为3000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实施“金色晚霞”项目,常态化开展居家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