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领取期突破!万峰支招保险业掘金养老第三支柱:打破固有思维,完善税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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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护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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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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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有关的林林总总的问题,近期,新华保险前董事长兼CEO万峰,在10月14日举行的《2021年亚太金融论坛》上,结合国内外市场实际情况,以及多年实践经验,为当下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谏言。
他认为,保险业界亟待强化对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的认识,高度重视,并从政策、战略、产品、销售等多方面入手抢抓机遇,在老龄化时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下文,即从其讲话中截取核心观点,并结合部分资料整理而成:
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突破秘诀在于“产品吸引力”
“第三支柱”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市场?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实际已经在公开场合做过非常明确的表述。
2021年4月,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上,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就表示,我国个人储蓄存款将近80万亿,还有约20万亿的理财产品,加起来100多万亿的水平,但都是短期为主,2/3以上储蓄都是一年期以内的存款,4/5以上理财产品是一年期以内产品。当前要做的就是把不具备养老特征的大量个人资金的供给,转化为长期有养老属性,有相对安全保障,又有一定收益的第三支柱的养老产品。
80万亿的个人储蓄,叠加20万亿的理财产品,第三支柱养老市场是一个充满了想象空间的市场,设想,将其中的10%转化为长期养老资金,那就意味着一个10万亿元的大市场。
在万峰看来,要想实现短期储蓄、理财向长期养老产品的转化并不容易,因为在一个开放的市场,同样的条件下,没有企业可以保证长时间创造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收益,因此,要想人们积极积累养老金,购买长期养老产品,必须利用政策加以引导。
例如,针对专属养老保险产品实行免税政策;国家可以为这样的养老基金发行特种长期、利率相对较高的债券;针对专属养老产品的投资收益免征税等等。总之,只要这类专属养老保险产品的年度收益高过储蓄存款利率、一般理财产品,以其长期安全、稳健的收益一定能够有吸引力。
坚定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税优政策是促进其发展的有效手段
对于商业保险公司而言,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是其推动第三支柱发展的最有力武器。
国内早早就开展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研究工作,2018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委更是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