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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领取期突破!万峰支招保险业掘金养老第三支柱:打破固有思维,完善税延政策



  实际拓宽税优养老产品范围,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金融理财产品开放,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



  为防止套利行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一开始严格限制了产品适用范围,只有规定中的四款产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这有效防止了套利的问题,但由于产品类型较少,也导致难以满足消费者的不同消费偏好。



  针对这种问题,万峰建议,面对快速深化的人口老龄化,应定政策,而非定产品,快速拓宽税延政策覆盖的产品范围。凡是符合政策的产品都可以享受个税递延优惠政策,允许投保人有更多的选择权,这样就可以促进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快速发展。例如保险公司的普通养老保险产品、银行的长期储蓄产品,长期的基金产品等,只要以真正的养老为目的产品都可以享受税优政策。



  针对业界担忧的税优政策滥用问题,万峰认为可以充分借助目前的个税申报系统,类似于其他的抵扣,只要购买者能在年度税务申报中提供相应的长期养老产品购买证明,就可以享受递延税政策优惠,否则就不能。



  为防范企业、消费者“长险短做”的套利行为,万峰认为也只需要一招即可,即规定一定的积累期限,如果消费者中途退出,则需要补交已经享有的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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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破思维惯性,按养老保险积累期和领取期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独有优势



  按照传统保险业的经营习惯,经营某类产品,意味着包办其产品设计、销售、运营以及理赔等完整流程,最多是将其中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环节进行“外包”。



  但面对养老这一天量市场,这一超级玩家纷纷抢跑的市场,万峰认为,保险公司必须面对的现实是,在产品供应端,保险公司难以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拼客户、拼资源,拼不过银行;拼投资收益,保险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相较其他类型的投资机构也难以建立显著优势;拼客户体验,设计复杂的保险产品在面对普及度更高的银行理财、基金等金融产品时,也明显要败下阵来。



  面对第三支柱这一市场,保险公司该如何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万峰认为,行业应该有选择的放弃大包大揽的想法,进一步细分市场,并谋求立足之地。



  在他看来,养老产品最大的特点是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且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经营行为,前者是“收钱”,后者是“付钱”。



  在积累期,主要目标就是个人养老基金的积累,主要是保值增值,技术、风险都不是很大,除了保险公司外,可以扩展到相关金融机构,如银行、基金、理财公司等,可以加快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积累。



  另外,积累的方式可以更加灵活一些,可以提供多种交费方式、提供多种产品供选择。



  在领取期,则面临着养老资金的归集以及领取、处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