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社保。制定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指导性标准,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加大对新型农民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在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快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打造集政策解读推送、业务办理咨询于一体的线上智能服务、线下自助服务体系。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设施。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更加完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服务能力,切实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医疗卫生。扩大医护人员特别是儿科、全科、麻醉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等短缺医师和注册护士规模,提升医护人员培养质量。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队伍,改善乡村卫生服务水平。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边境口岸城市、县级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加强妇幼保健、传染病、精神病等诊疗能力建设。以儿科、全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为重点,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网络,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疗保险缴费参保政策。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加强国家、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建设和跨区域业务协作,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养老服务。加强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