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刚需、补短板、扩供给、促消费、防风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考评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省级层面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将养老服务工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养老服务政策更加完善。出台《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老年人照顾服务4个综合性政策和40余个专项政策,涵盖了城市养老、农村养老、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人才培养、土地保障、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各个领域;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关配套落实政策,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