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大救助”体系建设。综合救助格局基本形成,大救助信息平台稳定运行,救助资源信息充分共享,救助供给能力稳步提升,不断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人员自然增长机制,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
构建城乡统筹、功能完善、覆盖全民、监管到位的“大养老”服务体系。落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增强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深化医养结合模式,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养老服务支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大养老体系。
构建覆盖范围广泛、分类标准明确、保障制度完善、部门联动有力、与广东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大儿童保障”体系。按照“夯实基础、建强体系、兜住底线、提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思路,做细做实儿童福利工作,不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推进儿童保障由兜底性、基础性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构建慈善主体多元化、参与渠道便民化、志愿服务多样化、管理方式精细化的“大慈善”体系。加大培育慈善主体,做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志愿服务和福利彩票,充分发挥好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独特作用,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等慈善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大慈善”体系,推动广东由“慈善大省”迈向“慈善强省”。
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精准化、精细化;社会组织发展提质增效,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到2025年,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人数稳步提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婚姻登记管理更加便民,殡葬改革持续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不断完善;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编辑: 宝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