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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全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和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吹风会现场。中国网 宗超 摄






点击下列地址,下载相关文件:


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zyw/202001/20200100022939.shtml


http://images3.mca.gov.cn/www2017/file/202001/1578879656663.pdf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项目与质量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 50340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 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MZ/T 032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MZ/T 048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相关第三方relevant party

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监护或委托代理责任的个人或机构。

3.2 膳食服务catering services

根据营养学、卫生学要求,向老年人提供均衡饮食的活动。

3.3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psychological support services

通过语言沟通、情绪疏导等手段,排解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压力,身心健康的活动。

3.4 教育服务education services

为满足老年人身心发展需求,有计划地开展有关教育、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咨询、解答、中介等服务内容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