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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全文

5.16.1服务内容

通信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提供通信便利的服务。

5.16.2服务要求

5.16.2.1养老机构应配备通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网络。

5.16.2.2宜通过电话、网络等不同的通信手段,协助老年人联系相关第三方。

5.16.2.3如老年人通信交往困难,养老机构应指定专人进行协助,并做好记录。

6服务评价与改进

6.1评价方式

6.1.1养老机构宜采取听取老年人的建议或意见、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进行评价。

6.1.2养老机构宜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每年度向住院老年人或老年人家属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并撰写分析报告。

6.1.3养老机构宜通过定期抽查考核形式对工作进行检查。

6.2服务改进

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