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第一节 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依托具备失能照护能力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完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政策标准,健全上门照护服务标准、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娱、助浴等上门服务。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
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内容,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对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单,引导城乡老年人对住宅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
第二节 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推进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在街道和县(市)城关镇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和相应区域的统筹指导功能;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院或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照护托养、日间照料、助餐、康复、护理、居家上门、陪诊转介等一站式养老服务,并支持承接相应区域的居家探视巡访、失能老年人帮扶、能力评估、家庭照护等服务。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周边社区、兼顾上门服务的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涵。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家政等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的社区老年食堂;通过购买服务、分级分类奖补等扶持政策,积极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服务机构;支持家政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收纳整理、消毒除尘等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洁服务产品。发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短期照料、日间托养、居家照护、“喘息服务”等功能,大力发展专业化、规范化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解决高龄、失能老年人就近就便的照料护理服务需求。探索社区“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餐桌、定期巡访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第三节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