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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机构的引导和扶持力度,2018年11月6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印发了《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失能、失智、失独、独居、高龄老年人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日趋增长,对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7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民政部等部委要求,本市启动了为期四年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并对照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民政部等部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要以“保安全、固成效、优服务、建机制”为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和提升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认证制度,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与此同时,2017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要“转变运营补贴发放方式,依据养老服务机构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发放运营补贴,对服务失能老年人的补贴标准予以适当倾斜,探索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享受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关补贴等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决定对2014年印发的《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办法》进行调整修订,以适应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需要。

  二、制定过程

  2018年以来,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养老机构运营资助政策进行绩效成本预算评估,形成了绩效预算评估报告,就养老机构运营资助政策调整提出了系列政策建议。结合预算绩效评估成果,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办法》,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市人大、市相关委办局、区民政局和人大代表、养老机构的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提请局法制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最终形成了本《办法》。